第一屆第二次會員大會
台灣智慧能源產業協會-開會通知
立案證書字號:內政部 台內團字第1031400799號函核准立案
團體地址: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195號51館8樓806室
承辦人:陳金蘭
電 話:03-5914200
傳 真:03-5820050
受文者:全體會員
密等及解密條件:普通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5年27日
發文字號:TSEA_DS_L_103000006號
附件:如說明
主旨:本協會謹訂於104年7月1日(星期三)下午二點假集思台大會議中心柏拉圖廰(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85號B1)召開第一屆第二次會員大會,敬請查照惠覆。
說明:
一、請於6月15日(星期一)前線上報名、E-MAIL回傳開會通知回覆單,以利統計出席人數,印製選票。
二、倘不克親自出席,請填妥委託書(附件一),委託本會其他會員代表出席。
三、謹檢附第一屆第二次會員大會議程、開會通知回覆單、委託書。
四、線上報名網址 http://140.96.175.20/TaiSEIA/index.aspx
正本:全體會員
副本:本會
時 間 |
議程活動 主 持 人(報告人) |
14:30~14:50 |
會員報到 |
14:50~15:00 |
主席致詞 |
15:00~15:15 |
103年度重要工作報告與104年度工作執行狀況 (秘書處) |
15:15~15:35 |
討論提案: 1.案由:提報103年支決算表、現金出納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及基金收支表 說明:依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第十三條,社會團體應於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由理事會編造當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連同現金出納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及基金收支表,送監事會審核,造具審核意見書,送還理事會,提經會員 (會員代表) 大會通過後,於三月底前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因故未能如期召開會員 (會員代表) 大會者,可先經各該團體理事監事聯席會議通過,呈報主管機關,事後提報大會討論通過後再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2.案由:提報104年工作計畫、收支預算表、工作人員待遇表 說明:依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第十二條,社會團體應於年度開始前二個月由理事會編造年度工作計畫及收支預算表,提經會員 (會員代表) 大會通過後,於年度開始前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因故未能如期召開會員 (會員代表) 大會者,可先經各該團體理事監事聯席會議通過,呈報主管機關,事後提報大會討論通過後再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
15:35~15:40 |
臨時動議 |
15:40~15:55 |
選舉第一屆侯補理監事 |
15:55~16:00 |
全體會員拍照留影 |
相關連結: | http://140.96.175.20/TaiSEIA/index.aspx | ||||||||
附件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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